山东法制传媒网:(关平康)为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以实际行动化解人民群众的揪心事、愁心事、烦心事。近日,吉林省红石林区基层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在受理案件当天妥善化解一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受到了当事人的点赞,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陈某、李某与张某三人一直在桦甸市某公司从事木工工作,在职期间工作认真负责。2004年6月,桦甸市某公司解体,陈某三人同公司其他员工一样自谋出路,至此,三人的劳动关系一直无法确认。2022年,陈某三人经多方协调无果遂诉至法院。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受理该案后,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利益,立即对陈某三人的具体情况进行核对,同时,与已解体的桦甸市某公司深入沟通,征得双方同意后,红石林区基层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室将双方约至法院进行调解,经过调解法官与人民调解员的悉心调解,经过一下午的不懈努力,这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得以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书。
近年来,红石林区基层法院高度重视劳动争议诉前化解工作,不断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贡献司法力量。(吉林省红石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