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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进林场,创建首家“无讼林场”示范点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刘畅)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决策部署,从源头上预防、以非诉讼方式化解林区矛盾纠纷,促进林场和谐稳定,根据省高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工作方案》,10月13日,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前往辖区内东方红林场开展“无讼林场”创建活动。
 
  活动现场,白河林区基层法院林海军院长介绍了工作的具体任务及意义,表示会将网格法官力量与林场调解员力量深度融合,建立“网格法官+调解员”工作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把矛盾紧紧吸附在林场、化解在林场。东方红林场场长对法院近年来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巡回审判等工作表示感谢,东方红林场将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的联系,合力打造“无讼林场”。
 
  随后,网格法官赵晓丽代表法院与东方红林场签订“无讼林场”共建协议。内容包括:提供法律咨询、健全基层调解组织、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及“网格法官+调解员”工作机制、加强文明共建等,为“无讼林场”的创建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双方的职责义务。大家一致表示,将以此次揭牌、签约为契机,形成林区治理合力,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做到矛盾纠纷不出林场。
 
  签约揭牌仪式结束后,现场向东方红林场调解员发放了聘书,向其讲解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操作流程,并将已建立诉调对接关系的林场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建立“法院+林场”调解机制。法官还为调解员及林场居民讲解全域通办七项便民举措,现场发放全域通办宣传单并对居民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收到林场群众的充分肯定。
 
  无讼不是要制止诉讼,而是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此次“无讼林场”创建活动,是推动诉源治理与网格化治理的有效衔接,是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法官进网格”与“无讼林场(社区)”创建紧密结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