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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长假不“打烊” 执行脚步不停歇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姚博予)“周六保证不休息,周日休息不保证”,在近期热播的法治题材剧《底线》中,靳东饰演的方庭长这样一句高能发言备受大家热议。而在2022年的国庆长假,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同样放弃休息时间,坚守岗位,加班加点,真实上演着一部执行大剧。
 
  故事要从一年前的一起交通事故说起。2021年,盖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朋友孙某某前往三棵榆树镇某村,与董某存停在路边的拼装车“四不像”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了盖某当日死亡,孙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董某的“四不像”未投保交强险。经法院判决由董某赔偿金盖某妻子、子女各项损失341375.24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董某除了在三棵榆树镇某村有一处平房外,没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经多方打听,向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董某在某立村种有人参的财产线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传唤被执行人董某进行核实。据被执行人董某所述,该人参原来确实是自己的,但因与妻子产生纠纷,其岳父向其索要借款,现已将人参卖给自己父亲董某章,用所得款项偿还了其岳父的借款,并提供了卖参合同。因被执行人董某自认人参是自己的,但暂不能确定其主张的买卖及偿还借款是否是事实,如不及时进行保全,很可能会损害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故对被执行人董某自认的17亩人参进行了查封。
 
  9月30日下午,申请执行人反映,被执行人董某要在第二天起人参,而第二天就是国庆节假期。为查明情况,执行局长迟晓海立即带队于下午3点驱车前往某立村了解情况。由于人参地在大沟里,道路凹凸不平,驱车根本无法前进,只能坐拼装的“四不象”农用车。出外勤的执行干警中,有刚参加工作的年轻干警,也有面临退休的执行法官,面对恶劣的环境和繁杂的工作,没有一个人喊苦喊累。现场确认完查封的人参已是晚上6点多,申请人却提出其要查封的是另外一块18亩的人参。经多方了解,该18亩人参是被执行人的父亲董某章的,董某章已出售,第二天要起的也正是这18亩人参。经与申请执行人多次沟通,申请执行人仍然坚持该18亩人参是被执行人董某所有,要求法院采取措施。迟局长于晚上7点带队来到董某章家中了解情况,经调查,上述人参确实是董某章所有并早已出售,所得30万元已用于购买甜玉米和偿还债务。当天,迟局长一行人返回县城已是晚上9点半,随即召开执行法官会议研究该案件。同时,办案干警与申请执行人电话进行沟通,无论怎样解释,申请执行人坚持第二天所起人参是被执行人董某所有,要求法院予以扣留。为进一步核实人参的权属问题,迟局长决定第二天再次前往起参现场进行调查。执行法官会议结束时已是深夜12点。
 
  10月1日早晨7点,迟局长带队再次前往几十公里外的某立村,到达后立即对租地的三名农民进行调查。在得知购买人参的买家也在起参现场后,遂带领干警步行到达起参现场,通过对买家进行调查,证实该人参确实是董某章所有。随后与申请执行人沟通,申请执行人表示不理解,情绪很激动。迟局长见状,迅速调整执行策略,耐心组织双方当事人多次进行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在下午2点左右,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董某于2022年给付申请执行人赔偿款10万元,以后每年支付7万元,至付清止。下午3点20分许,双方在执行和解笔录上签字,一起矛盾突出的案件得到妥善化解。为避免日后出现其他情况,迟局长认为应当核准出售人参的具体数量,所有人在现场等待人参称重。5点半,人参下山,称完重量后已是晚上7点多,执行干警返程已是晚上8点半。
 
  “祖国母亲过生日,我们得拿出来一份像样的礼物。执行局常态的加班,不是因为屈服于日常的琐碎与疲累,而是因为有正义需要法院人去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保护时所体会到的安全感,才是我们法院人的初心与梦想。”执行局长迟晓海笑着说。
 
  国庆长假不“打烊”,执行脚步不停歇。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通化县法院执行局将继续高举执行利剑,持续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扎实推进执行工作向纵深发展,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诺言。(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