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迟平晶)叮铃铃,叮铃铃……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响起一阵急促的电话声,工作人员接起电话。
“您好,这里是延边林区中级法院执行局,请问您有什么事吗?”
“法官,您好,我是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是某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我们有一个诉讼案件已经生效了,因为特殊的原因,我们没法去法院立执行案件……”
“您可以登录移动微法院进行网上立案……”
该案立案后,执行法官了解到,该案是某科技有限公司与某林业有限公司追收未缴出资纠纷案。经过诉讼,法院最终判决某林业有限公司向某科技有限公司缴纳人民币600多万元的出资。因为疫情影响,某林业有限公司之前一直是停工停产状态,故没有及时的履行该笔出资额。
经了解,某科技有限公司在2019年已经向法院申请破产,共有30多位债权人,目前,该公司已经没有其他财产,仅有这一笔债权。
该案被执行人是某林业有限公司,刚刚复工复产。通过法院执行总对总查控系统,查询到该公司账户内有500余万元,如果强制扣划,将影响企业正常的运营及复工复产,为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承办人多次走访被执行人公司,表示理解企业的困难,可以不强制扣划账户内钱款。公司负责人表示一定尽快分批次缴纳出资款,履行义务,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历时两个月,某林业有限公司分两次将执行款转到法院执行账户内。执行局的工作人员及时将案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最大限度满足债权人的分配。
今年以来,延边林区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大推进涉企案件执行力度,对于涉企案件,坚持“一案一议”,充分考虑企业经营状况,履行能力及双方当事人的聚焦点,将对企业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