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军委)近日,陕西省兴平法院综合审判庭史伟法官耐心释法、倾心调解,成功处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高效便民获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
2016年8月,杨某某与陕西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杨某某购买陕西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某小区房屋一套,在2017年12月前交付房屋,杨某某依约缴纳了全部房款。2022年7月,陕西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仍未向杨某某交付房屋。杨某某多次催促无果后,一纸诉状将陕西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到兴平法院。
为促进矛盾纠纷高效化解,史伟法官本着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从法律的角度厘清事实,阐明法理,向双方当事人分析违反合同约定的法律后果,规劝多方位考虑,摒弃前嫌、互谅互让、诚信履约。经过多番调解后,杨某某同意撤诉愿意,双方消除隔阂,均愿意继续履行合同。(陕西兴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