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借助视频庭审平台对一提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进行了远程视频庭审。
被告张某驾驶的货车与原告王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被告张某负主要责任,原告王某负次要责任,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6余万元。本案曾线下庭审,法官综合庭审信息及全案证据材料,准许原告的鉴定申请。鉴定后,被告保险公司对于鉴定内容要求鉴定人出庭作证,因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规定,鉴定人无法到现场,遂法官决定进行线上庭审。
临江林区基层法院立足审判工作实际,仍将继续以智慧法院建设助力,做到疫情防控不停步、案件审理不断线,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