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言鲁 王德卫)为进一步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8月30日下午,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司法局张寨司法所对辖区23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强化矫正对象的矫正意识,着力提高社区矫正教育质量。本次活动分集中教育学习和集中劳动两个阶段。
为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在矫意识,增强对他们的法治道德教育,提升他们学法遵法守法意识,帮助他们矫正思想和行为,防止重新违法犯罪,在教育阶段,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矫正对象提出三点要求。一要遵守纪律。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及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服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监管。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要自觉汇报思想动态、及时报告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等事项,要按时到司法所报到、按时在周一、三、五在微信群定位、每天上午10点、下午3点进行钉钉打卡。矫正对象确需外出的,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程序,严禁不假外出;二要警钟长鸣。通报批评的2名矫正对象未及时定位打卡,劝诫社区矫正对象切勿触碰法律“红线”。对不服从监管、不遵守纪律的,将用铁的手腕,铁的决心,铁的纪律,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三要加强学习。要珍惜社区矫正机会,认真改造,坚决不做触犯法律法规的事情,要用实际行动赢得社会认可,争创美好未来。司法所工作人员带领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了刑法相关规定,并针对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交通肇事罪和帮信罪等进行了重点解读。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自我约束,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从事相应的活动,争做一名遵纪守法、对家庭和社会负责任、有价值的人。
学习教育结束后,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对镇政府的草坪的杂草清除和新时代文化广场进行清理。劳动期间,社区矫正对象不怕脏不怕累,认真完成劳动任务,这对促进他们矫正不良心理和行为,悔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起到了很好的鼓舞作用。
此次教育学习劳动活动结束后,矫正对象纷纷表示,将珍惜机会,怀着感恩的心,严格服从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真正做到以实际行动来矫正自己的行为。(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