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晨 黄岩)“非常感谢法官您对我们坚持不懈的调解,没有您在,这件事不能这么圆满的解决,现在我心中的这块石头终于落了地!”这是执行人张某在达成执行和解后发出的诚挚心声。8月8日,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2021年1月,申请执行人张某在被执行人李某的建筑装潢店工作期间,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从3.5米高的阁楼摔至地面,后经过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2021年12月,张某向长白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该装潢店依法支付其受伤后各项赔偿款。
长白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后作出裁决:建筑装横店支付张某各项费用合计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装潢店老板李某因经营不善,店铺停业,这笔赔偿款也一直未支付。无奈之下张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在第一时间查阅卷宗、梳理案情,及时与装潢店老板李某沟通了解财产情况。经多次网络查控、现场调查,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法官多次找到装潢店老板李某谈及店铺的经营乃至个人信用问题,但李某仍强调暂时没钱给付这笔赔偿款,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便上门去找到被执行人装潢店老板李某,告知他拒不执行的危害,同时与他聊聊家常,了解他拒不执行的原因,李某一开始对法官的到来显得非常抵触,也很不耐烦的回答问题,随着法官走访次数的增加,李某逐渐软化下来了。接下来执行法官开始做李某的思想工作,向李某介绍申请执行人张某的家庭情况,并了解李某所遇到的困难并提供建议。后来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装潢店老板李某同意与当事人张某见面和解,最终双方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书,李某承诺在11月中旬一次性给付赔偿款。
案件不分大小,群众长挂心中。长白县法院执行局将不断更新执行理念,创新执行方式,通过“执行+调解”的方式,刚柔并济,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能力和水平,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