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晓云 付衍广 房继民)家是爱的港湾,家庭是社会的最小单元,家庭和睦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和前提。在处理每一起家事纠纷案件中,山东东阿县司法局鱼山司法所运用联动机制,与责任区民警认真对待每一起矛盾纠纷,坚持以调解促和谐的原则,运用好“调解+处罚”的组合拳,把每一个家庭矛盾纠纷处理好,真正实现群众满意、社会稳定。近日,县司法局鱼山司法所运用联动机制及时调解一起因赡养老人引起的纠纷案,受到群众称赞,维护了辖区治安稳定。
8月11日8点36分,县司法局鱼山司法所接A村王某某求助:其姑姑王某是辖区B村村民,其儿媳殷某某对其殴打,要求帮助。接到报案后,法律顾问付衍广、“法律明白人”兼派出所辅警房继民与责任区民警李广胜立即赶到B村殷某某家中,经了解报警人和当事人及其丈夫崔某某得知,现年80多岁王某,由于丈夫去世,有子女轮流赡养王某,在轮流赡养过程中,由于老大崔某某年龄长,农活多、事情又多难免在照顾老人上有不周,造成王某有磕磕碰碰的现象,于是王某某报警称王某被打一事。工作人员根据王某某报警述说姑姑被打一事,进一步调查走访周围群众,询问了老人,没有发现有明显的外伤,老人自己也说不清楚。
根据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对崔某某、殷某某夫妇二人进行了教育,告知二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另外国家法律规定,赡养父母既是法定的责任,也是一种也要履行的义务。不能因为自身原因造成老人伤害,有怨言表现在老人面前,甚至闹上公堂,违反了国家法律,也让百姓作为笑料。经工作人员的撮合殷某某对婆婆赔礼道歉,承认自己的不足之处,终于解开了心结,圆满化解了婆媳隔阂。(山东东阿县司法局鱼山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