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先明)近日,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请求法官依法判决被告配合原告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案件事实证据清楚,本以为是一件容易调解的纠纷,原定于8月17日下午进行开庭审理。但通过与当事人接触后发现,被告二人系兄妹关系,且二人之间有着长年不可调和的家庭矛盾,导致房屋无法顺利过户给原告,被告李女士患有心脏病,法官担心李女士情绪激动,于是先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李女士曾多次情绪失控不愿配合法官沟通,导致调解难度加大。
本案承办法官经过长达三个小时的疏导和安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法明理,李女士情绪逐渐稳定,并愿意接受法院居中调解,最终与原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