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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额“大”矛盾,速裁法官判决履行再化纠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都乐)“张法官,您好,我是王某,我想问一下,我那个判决都下来了,被告什么时候能给我钱?”
 
  “您可以先联系一下被告李某,看看他那边什么打算。”
 
  “法官,我不想和他说话,您能帮我问问嘛?如果不行的话,我就申请强制执行。”
 
  前不久,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张法官接到了一位当事人的电话,他想让法院帮忙追讨货款及利息。原来,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在案件审理后均已签收了判决,并且5000元的货款及两年多的利息对被告李某来说没有履行困难,但是李某却迟迟未履行判决。
 
  接到电话时,张法官心想如果李某能尽快给钱,案子也就不用再进入到执行程序,这样既能方便当事人,也能节约司法资源。于是,张法官告诉王某,申请强制执行是其应有的权利,但法院可以先帮他联系一下李某,看看什么情况,并让王某耐心等待一下。
 
  放下王某的电话后,张法官立即联系到了李某,了解到李某因赌气不想给钱,张法官向其释明了该案件适用的是小额诉讼程序,判决一经当事人签收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李某不履行判决,原告就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进一步向李某释明了执行相关的法律及对当事人的影响,就这样李某在张法官的劝说下,同意给钱,表示想让张法官帮着主持履行工作。
 
  最终,该案在张法官的主持见证下,被告李某按照判决向原告王某交付了5000元货款及相应利息,双方纠纷得到了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张法官事后表示,速裁案件中涉及到的“小”金额“大”矛盾的很多,当事人往往也不是不愿意给钱,很多都是在赌气。就像本案李某不是没有经济能力还钱,而是认为王某向其索要欠款过程中“抢”了他的手机,自己已经用被“抢”的手机来抵债了,虽然双方在庭审中都没有提供证据证明二人形成了以物抵债的合意,法官也向李某释明了针对手机争议其可以另行起诉主张权利,但是对于大多数老百姓来说遇到这样的事多多少少心中都会有些怨气,因此不愿意履行。但是在法律面前事事还是要讲证据,所以,张法官再次提醒大家,赌气、逃避从来不是解决纠纷的“好”办法,积极应诉、按时履行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