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雨萌)近日,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因被告李某某身在韩国,疫情期间无法回国参加诉讼,故采取互联网庭审的法式进行在线调解。沟通过程中发现李某某不熟悉相关软件的操作,法官和书记员通过微信与在其进行沟通,帮助其登录相关软件。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离婚,整个过程仅用了三十分钟。
线上庭审召集方便、参与方便。对于诉讼参与人来说,无需到法庭现场集中,节省了较多时间及交通、差旅费用成本,也无需通过法院安全检查,进入庭审方便快捷。对于法院来说,可以进一步压缩从庭审准备到庭审完成之间的工作时间及工作量,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利用互联网庭审,极大方便了当事人,让信息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真正做到了司法为民和司法便民。(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