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牛健豪)刘某和张某系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某小区上下楼邻居,张某在自家阳台窗外安装了护栏,阳台内部饲养家禽,护栏下方位置为刘某家阳台,因为饲养家禽产生的粪便等经常掉落到刘某家的阳台,同时,饲养家禽的气味也对周围住户造成困扰。刘某因张某饲养家禽的卫生问题,多次找张某协商,张某对此不予认可,认为其安装护栏合法,饲养家禽为其自由。双方因此事产生矛盾已持续十余年,多次发生言语及肢体冲突,社区居委会、街道及派出所多次进行协调,但双方对解决方案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受理该起案件后,通过现场勘查、走访社区、上门谈话等方式,对该事件的缘由及双方的争议焦点进行了确定,全面掌握案件情况,并通过庭审、现场查看等认为该案件通过判决只能解决一时问题,如当事人不主动认识到自身误区,该问题依然无法得到彻底解决,双方矛盾可能会加深。随后,主审法官联合社区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针对双方具体矛盾制定了调解方案,并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工作,最终张某主动将阳台护栏内饲养的家禽进行了移除,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就这样,一起邻里之间争执多年的积怨,在承办法官的细心调解下,得到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都露出了久违的笑脸。(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