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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漏水起纠纷,法官温情调解促和谐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欣悦)俗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应团结互助,奈何却因房屋阳台漏水起了纷争闹上法庭,近日,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中心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原告老张(化名)与被告老王(化名)是多年上下楼的邻居。2016年,老王对其自家房屋阳台重新装修后,老张发现每当雨势较大时,自家厨房阳台窗顶及墙体上方就有水浸现象,多次请人维修但始终没有解决问题,没有查找到水浸原因。随即,老张向老王询问情况,找到专业防水人员进行维修,认定渗水来自于老王家。于是老张找到社区工作人员寻求解决,社区人员到两家实地观察拍照,发现老王家厨房阳台渗透水严重,而对应的老张家楼下位置被水浸严重。面对如何解决渗透水浸问题,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处理意见,老张无奈诉至法院,要求老王修理漏水点并对其受损的墙面和阳台玻璃恢复状。
 
  在调解过程中,老张情绪比较激动,坚持要求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其房屋漏水原因进行鉴定,承办法官刘法官考虑到此案涉及到邻里关系,如果通过鉴定的方式查明房屋漏水原因,再对损失进行评估,不仅损害邻居关系,也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刘法官并没有放弃调解工作,坚持以解决老张家漏水问题和减少被告维修费用的原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方式积极引导双方妥善解决纠纷,减少诉讼成本。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老王对自家阳台漏水点进行维修,并维修老张家相应漏水点和修复因漏水造成的损害,至此,该起因房屋漏水引起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邻里纠纷无小事,解决是否妥当,不仅关系到邻里和睦,更关心到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柳河县人民法院秉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理念,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想民之所想,解民之所急,将问题解决在家门口,将矛盾化解在法庭,化干戈为玉帛,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