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晋博)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秉持着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引导当事人双方协商化解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司法温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认可。
近日,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原告是一名出租车司机,被告在乘坐该出租车到达目的地后,在原告找回零钱时发生口角,并动手打了原告,遂原告将被告诉讼至法院。
本案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到庭,组织当事人有序参与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经过法官摆证据、讲法律、说情理,反复磋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矛盾纠纷成功化解。
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开展好“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继续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民实践活动成果,为维护林区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