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严邦钊)8月4日,贵州省从江县贯洞司法所联合美娥社区成功调处了一起意外伤害赔偿纠纷案件,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伤者获赔1680元。
2022年7月29日,从江县贯洞镇美娥社区胡某(4岁小孩)在所在本社区修建百香果供水工程现场玩耍,由于不慎摔倒碰到施工现场的钢管导致两颗门牙脱落。事后,胡某的家人将其送往从江县第一人民医院治疗,经治疗基本康复出院,百香果供水工程修建老板鄢某主动口头答应全额支付赔偿胡某医疗费及营养费1000元,但双方因赔偿费用之事多次协商未达成协议,最终社区组织当事人双方到贯洞司法所进行调解。
8月4日,社区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司法所就赔偿事项进行协商,调解过程中,伤者胡某家属向鄢某提出营养等赔偿费5000元,鄢某不同意胡某家属提出的赔偿费用。在多次协商无果后,调解员首先耐心向双方当事人介绍了意外伤害赔偿的有关规定,明确了意外伤害医疗及营养费赔偿范围和标准,对鄢某在胡某受伤后主动口头答应全额支付赔偿胡某医疗费及营养费,肯定了鄢某积极主动作为和解决问题的诚意。经3小时的协商,司法调解员的耐心的疏导,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谅解协议,百香果供水工程修建老板鄢某同意赔偿胡某医疗及营养费用1680元,并在现场付清全额费用,现场签订协议书,一起因意外伤害赔偿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贵州省从江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