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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收割起争议 积极调解化纠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侯庆栋 崔行仁 赵建超)2022年7月中旬,山东东阿县鱼山镇村居法律顾问侯庆栋和“法律明白人”兼专职人民调解员崔行仁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收割小麦引发的矛盾纠纷。
 
  鱼山镇某村村民周某自有一台小麦收割机,麦收期间为同村村民张某收割小麦1.7亩。由于周某的收割机筛子漏粒,造成收割的部分小麦撒落在田地中,给张某造成减产损失。但周某却拒绝向张某进行赔偿,双方由此发生纠纷,事情也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
 
  7月中旬,侯庆栋和崔行仁在该村排查矛盾纠纷时得知此事,便主动进行调解。二人首先向周某和张某的儿媳了解相关情况,周某认为是张某主动找自己收割小麦,且本人不知道收割机有故障,没有故意或恶意损害张某的小麦,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张某的儿媳则称张某向周某支付了收割费用,周某没有尽到义务,应当赔偿损失。
 
  侯庆栋了解情况后,向周某详细讲解了《民法典》合同编关于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告知周某已经与张某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周某收取了收割费用,便应当履行将小麦妥善收割的义务。由于周某自已收割机的原因给张某造成减产,理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崔行仁也做起了张某的思想工作,向她说明这件事情不是周某有意为之,也不易确定损失的具体数额,况且两人为同村村民,应当从和谐处理人情关系的角度互让互谅。最终,在侯庆栋和崔行仁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周某主动赔偿了张某的损失。
 
  下一步,东阿县司法局鱼山司法所将进一步开展排查矛盾纠纷的相关工作,进一步彰显法律顾问调处纠纷、维护和谐的积极作用,为助力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东阿县司法局鱼山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