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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引纠纷 联合调解化“薪”结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霍文戎)俗话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然而很多时候,看似一些容易解决的事情,矛盾双方当事人为了争一口气,导致问题得不到及时的解决。这就需要调解员在矛盾的调处过程中坚持法理情相融合,公平公正,耐心、细心、用心的为当事人化解纠纷。
 
  近日,山东冠县烟庄街道人民调解员坚持法理情相融合,成功调解一起工资纠纷。
 
  事情是这样的,烟庄街道某村村民邱某经营一家铝合金门窗店铺,张某在其铝合金门窗店打工,主要负责铝合金门窗的安装。本来约定打工2个月,但是张某干了1个多月,觉得自己不擅长,就辞职不干了。打工期间,邱某已经支付了张某4000元工钱,剩下1200元的工钱未给。邱某认为,说好的两个月,现在才干了一个多月,他不好找其他工人,不愿意支付剩下的工钱。张某一气之下便拨打了12345热线。
 
  烟庄街道办事处得知此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司法所和劳保所组成的联合调解小组,第一时间跟当事人取得联系,同时,指派调解员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经过前期深入调查和数次与当事人电话沟通后,7月25日下午,双方当事人来到烟庄司法所进行调解。调解中,调解员通过与双方深入的沟通找到了问题的症结,邱某表示,并不是不想给他工资,一是张某工作干了一半本身就给他带来了损失,最近资金确实有些紧张,不可能再按照原有的工资给他。二是明明两个人可以私下沟通,张某非得打12345解决,导致其心情特别不愉快。调解员通过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让双方换位思考,耐心疏导,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随着调解员一步步抽丝剥茧,双方情绪渐渐稳定下来,决定各自都退让一步。最终,邱某同意支付张某工资900元,十日内结清。
 
  此案的圆满解决,充分体现了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源头管控作用,实现了“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推动了烟庄街道平安和谐社会建设不断向好发展。(山东冠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