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东)近年来,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涉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数十件,申请执行案件数量不断增加。群众不断来访,反映案件周期长、执行款到位难的现状引起了执行法官的注意,经执行法官研判,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涉执案件,系因房屋征收补偿问题引发的诉讼、执行案件,主要集中在江源区怡佳小区四期、怡佳五期蓝天花园小区两个项目,征收办与被征收户在2013、2014年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项目未能如期建设,构成实际违约,引发百姓诉讼维权,进而申请诉前保全、申请执行。
2015年以来陆续有百姓因房屋安置补偿纠纷申请执行该经办中心,直至2021年案件已达二十余件。在2022年初本院再次受理5件同类案件,经过类似案件梳理,该征收经办中心对此类案件处理方式的共性特点就是提起执行异议,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复议。从而案件周期过长,百姓因对司法程序的不解,从而引发不满。
为了转变百姓因对司法程序不理解而产生的消极司法印象,在2022年初受理5件同类案件后,江源区法院执行局办案法官主动向主管院长进行汇报,逐级向一把院长汇报,争取优化案件处理模式,改善百姓司法印象。在主管院长陪同下,执行法官来到区长办公室主动汇报了该中心的5起案件及案件涉案金额,希望通过府院联动角度,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缩短案件执行周期,提升百姓司法信任感。
汇报过后,案件已立案执行,该中心并未及时主动履行。经过讨论研判,执行法官首先对该经办中心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同时将执行裁定书向该中心进行送达,并同步告知执行异议程序,限其在十五日内提起执行异议程序,否则视为放弃诉讼权力。该裁定送达后,该中心及主管区长主动联系本院执行局,希望主动履行案件法律义务,并且迅速调配资金,主动将案款打入固定账户,待本院采取划拨措施后将案款发放给涉案申请人,该中心主动履行执行案款130余万元,申请人收到案款后对执行法官连连道谢,司法印象极大转变。
近年来,本区面临经济转型,为优化营商环境,区委区政府在项目引进上下了大力气、花了大工夫。但不可避免在项目建设或拆迁征收中引发司法案件。小到民工的工资、百姓的补偿款,大到项目的建设合同款,无不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产生了矛盾就要解决,就要诉讼、就要执行,这是审判、执行工作不可逾越的现状。
在党的二十大即将来临之际,作为党员、法官、审判机关,我们都要为提升群众幸福感、满足感作出应有贡献。在执行工作开展的同时,江源区法院执行局将以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的理念,切实转变工作模式,改善群众的司法印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执行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