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军委)为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日,在陕西省兴平法院西吴法庭法官坚持不懈的释法明理下,张某某与王某某双方握手言和,当庭履行部分案款,实现案结事了。
王某某承揽农村水厕改造工程,张某某向其提供水泥沙石,总计价值30800元。期间王某某支付13000元,仍欠款17800元。张某某多次打电话催要,王某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偿还欠款,并将张某某电话拉黑。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某某将王某某起诉至兴平市人民法院,请求判决王某某偿还欠款。
受理案件后,西吴法庭法官确定调解优先的处理思路后,多次与双方协调沟通,从情理和法理上分析利弊、明法析理。通过反复协商、耐心疏导,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当庭支付部分货款,剩余货款在2022年10月1日前偿还完毕。(陕西兴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