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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无阻两市往返 现金查控成功执结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杨蕾)大雨不停地下了两天,天空被一层层乌云笼罩着,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接待室内,申请人王某(化名)向执行局郭法官诉说着自己多年来的艰难讨薪过程……
 
  王某与江某(化名)本是雇佣关系,江某原经营一家建材公司,王某为其打工,由于效益不好,现建材公司已停业,江某拖欠王某的工资款总计55000元。从最开始的推脱到后来的不理会,直至如今的对簿公堂。王某将事情经过以及相关材料证明呈报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在经过一系列研判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证词后,最终判定被告江某应立即将55000元工资款尽数结清。但是判决已经生效多日,江某对判决内容拒不执行,此案进入执行阶段。
 
  执行局郭法官多次向江某发出通知,但是江某始终不配合,接到执行通知书后采取不理睬、不接听电话等消极态度,郭法官在线上线下对其财产进行查询,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为尽早帮助王某追回工资款,郭法官针对此案情况进行重新排查后发现,江某名下虽无财产,但是江某一周之内频繁出入外市十多次,这足以证明与江某所称自己无业相悖。
 
  大雨没有阻挡住执行的步伐,郭法官带领干警当即前往外市,两个人,两把伞,行走在泥泞不堪的道路中,不停地走访、摸排,最终找到江某频繁出入的场所,正是位于外市郊区的一家制砖厂。这家砖厂的法人并不是江某,但经过几天的观察,郭法官发现,江某在这家砖厂的言谈举止并不像工人。经过连续三天的往返两市,郭法官发现这家砖厂的实际经营者正是江某,他的所有货款结余都使用现金,故而在查询中其名下并无财产。
 
  经过周密安排,在江某支付货款现场,郭法官及法院干警到达现场并当场宣读法律文书,成功将55000元执行款尽数执行。随后,郭法官第一时间联系王某,将执行款清点归还。(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