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于洋)“感谢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的法官们!没想到还让你们亲自跑了一趟!给你们添麻烦了!”已70多岁高龄的老人刘某如是说道。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辖区内地广人稀,一些较远地区的百姓到法院开庭通常要从一百多公里外的居住地到法院所在地,耗时耗力,就是这样的自然环境与地理条件下,造就了深入林区的巡回审判工作,不论是邻里矛盾家长里短的民事纠纷,还是不小心触碰了法律“高压线”的刑事案件,不论是原告还是被告,法官干警在每一起案件中,都秉承着司法为民,方便群众的理念,在严寒酷暑中完成了一次又一次生态防线的驻守,将司法服务延伸到了最后一公里,通过巡回审判,彰显司法人情。
近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团队便来到汪清县复兴镇金苍村进行了一场巡回审判。
在本次案件中,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团队承办法官在开庭审理前了解到,被告人年龄已过七旬,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多种疾病,且文化水平较低,行动极为不便。复兴镇距离法院的路程有一百余公里,每天只有一趟班车通过,行驶时间超过一个半小时。在一番商讨之下,承办法官本着司法便民,以人为本的原则,和保障当事人生命健康及其合法权益的宗旨,当即决定前往当地进行就地开庭,宣判此案,同时可以对当地群众予以警醒,起到法制宣传的作用。
外出宣判途中,天降大雨,道路正在施工,便道坑洼,泥泞不堪,但这并没有阻挡审判团队的进程,就这样车辆开了近两个小时才到了复兴镇金苍村,来到被告人家中,搭设起简易法庭,简易的是法庭结构,审判职责却没有打丝毫折扣,在法徽的映射下,主审法官进行了宣判,并在宣判过后语重心长的教育了被告人,给这个风景秀丽的小山村带来了法律的正义与光芒。“本身你是没有聘请律师,但是一方面觉得你是因为没有学历,无知造成的犯罪,同时另一方面念在你年纪也很大了,我国的司法保障为你免费聘请了辩护律师,也为你减轻了很多刑事诉累,你一定要吸取教训,在今后的生活中,知法守法,同时千万保重身体……”
庭后,法院领导对本次庭审活动给予了极高评价。一方面能方便群众诉讼;另一方面加大法制宣传,向职工干部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维权意识。
本次巡回审判,是推行司法便民的重要举措,这种方式既能方便当事人诉讼,加强案件调解和法治宣传,又减轻当事人不愿出庭、不方便出庭的困扰,同时更使法院的审判职责得到圆满履行。
作为土生土长的林区人,对于林区生态的保护意识,深深扎根在每一位干警的心底,为了更好地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为了让群众少跑腿,将延伸法律触角,他们不断地转换着不同的身份,却始终坚持着同一个司法理念。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就地普法,在这一次次服务人民、守护生态、捍卫正义的过程中,为保护林区的生态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