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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起纠纷,法院调解促和谐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欣悦)近日,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中心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取得了双方当事人的满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2020年1月,小王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平安一年期普惠意外险,投保险中包括意外伤害伤残保险,保险期限一年。2020年12月,小王因过马路被一辆小轿车刮碰受伤,在柳河医院住院治疗99天,出院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小王要求某保险公司理赔,理赔金额为住院津贴4500元及意外伤害伤残保险理赔款6.68万元,共计7.13万元,但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小王为维护合法权益诉至法院。
 
  案件开庭审理后,承办法官刘法官耐心向双方当事人明法析理,双方均表示有调解的意愿。在刘法官的调解下,最终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并达成调解协议:某保险公司主动自愿赔偿小王住院津贴及意外伤残保险理赔款共计5万元,小王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该案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近年来,柳河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多元调解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彻底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通过采取法治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的方法,提高群众的思想觉悟和法治观念。(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