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欣悦)调解不分大小事,事事关乎民生情。调解工作对化解矛盾、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近日,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中心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并达成调解协议,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据悉,被告以前经营饭店,在原告的牛肉店进货,欠了1.4万元的进货款,至今欠款10余年,多年催要无果,近期原告联系不上被告,于是起诉至法院。中心法庭承办法官刘法官在受理案件后让书记员和法官助理及时与被告进行联系,询问双方是否有庭前调解意愿。
中心法庭工作人员在多方打探后,终于与被告取得联系,书记员和法官助理耐心地向被告进行释法明理,讲解法律法规知识,告知被告当事人欠钱需要承担还款义务。被告承认偿还欠款,但表示自己确实存在一些困难,当初饭店经营不善,现在只好在外地打工,家里还有孩子上学需要一定生活费用,欠款无法及时还清。
于是中心法庭工作人员向原告说明了被告的现在生活状况,也积极的劝导原告给被告一定的还款时间,经过工作人员情理法交融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终双方表示愿意各退一步,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在2022年年末一次性偿还原告进货欠款。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双方当事人对此结果都很满意。
买卖合同纠纷在社会上大量增加,这类案件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活,正确认识并处理好这类纠纷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具有积极作用。柳河法院中心法庭将继续立足本职,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期待和新要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