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贺金霞)6月10日,陕西省富县法院诉前调解室成功化解了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白东亮的主持下成功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陈某当即向原告任某微信支付赔偿款30000元。
案情介绍
2022年2月27日,原告任某因牙疼在被告陈某注册的口腔诊所就诊后,原告任某出现右侧面部麻木症状,经被告多次治疗,原告症状并未消失且日益加重。原告随即前往延大附属医院就诊,该院医生建议原告前往第四军医大学口腔医院进一步检查治疗。原告于4月20日前往第四军医大学口腔医院进行检查治疗,经该院CBCT检查提示,原告“47牙根尖高度密影,部分高密度异物位于下颌管内”,诊断为异物残留,建议手术治疗,预估手术费用等需要76000余元,原告多次与被告协调无果。无奈之下,原告来到县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希望法院能及时有效化解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倾情调解
富县法院诉前特邀调解员白东亮接到此案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以原告受损事实为依据对双方释法明理、晓以利弊,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最终,通过调解员用心调解、用法释疑、用情疏导,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原告自愿放弃诉讼,被告陈某当即向原告任某微信支付医疗损害赔偿款30000元。
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
实质性解决纠纷是“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价值目标。富县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出发,构建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畅通纠纷解决渠道,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的纠纷解决方式,以更为有效、便利、更低成本的方式解决纠纷,减轻诉讼负担,节省司法资源。下一步,富县法院将继续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为推进方向,发挥司法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不断推动诉讼服务转型升级,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助推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陕西省富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