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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泾阳法院成功调解并执行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倾心为民办实事真心实意解民忧
  ——陕西省泾阳法院成功调解并执行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山东法制传媒网:(黄荣 佘战军)近日,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该案系泾阳法院开展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活动以来成功调解的第一例劳动争议案件,也是县法院将“解放思想谋发展、转变作风办实事”主题教育活动走深走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的生动实践。
 
  劳动者吕某(系仲裁申请人)于2018年7月9日入职某公司(系仲裁被申请人)负责生产技术(兼职发酵池翻抛工作),某公司未为吕某缴纳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2019年11月18日下午,吕某在公司发酵池作业时,右足被翻抛机挤压受伤,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2020年9月14日,吕某被泾阳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21年9月17日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双方因住院期间医疗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费用未达成一致意见,引发劳动争议。泾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12月24日作出仲裁,某公司对仲裁裁决不服,将吕某作为被告诉至泾阳法院。
 
  泾阳法院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庞小利深入了解案情,综合分析此案背后承载的社会效果,为高效、妥善处理案件,办案法官详细查询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查阅类案法律文书,并前往社保部门沟通案件有关情况,在进行全面细致的庭前工作后,该案顺利开庭。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就住院期间医疗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事项的数额存在较大争议,矛盾尖锐。针对双方存在的矛盾,庞法官灵活应对、有的放矢,将普法宣传融入庭审调解过程,多次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分析利弊,经过多轮调解后,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一致同意达成调解协议,某公司当即向劳动者吕某给付各项损失赔偿共计90000元,实现了案结事了,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同时对同类用工关系起到了示范作用,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
 
  看到当事人满意的笑容,庞法官如释重负。她说:“劳动者干活不容易,一个企业要做好做大做强也不容易,作为一名办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官,我们要深入剖析每一件案件,平衡好劳动者和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这样,既减轻了劳动者诉讼的压力,消除了他们内心的委屈,又提高了公司的法律意识,规范了其与劳动者之间的用工关系,促进公司健康平稳发展。”(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