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谭飞华 石庆霞)5月24日,贵州省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林业行政处罚争议案件,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找准争议源头,促成行政争议化解,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行政。
2015年和2016年,行政相对人潘某某分两次办理得林木采伐许可证后,两次对斗里镇岑偶村“架因种引果”坡林木进行采伐。2018年,林业行政部门发现潘某某超范围、超数量采伐,经鉴定滥伐林木68株,蓄积14.7888立方米,后作出责令潘某某补种5倍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潘某某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提起行政复议请求林业部门撤销行政处罚决定。5月8日,县林业部门邀请县检察院介入参与争议化解。县检察院经查阅案卷材料、询问执法人员及行政相对人,拟定化解方案,决定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化解争议。
此次听证,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听证员,会议由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谭飞华主持,人民监督员到场监督。会上,一方面由检察官组织听证人员围绕县林业部门鉴定意见客观性、处罚决定时效性进行讨论,另一方面对引发行政争议深层次的原因进行分析研判,找准症结点。通过听取意见、释法说理和现场评议,双方达成共识,潘某某表示已认识到超伐行为违法性,愿意承担相应后果;林业执法人员表示确实没有充分考虑到时效性问题,未分别计算2015年、2016年超伐数量,待重新鉴定后再作出相应处理。同时,为减少行政争议,结合案件中存在的林业行政执法问题,听证员一致认为有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行政的必要。随后,县检察院向县林业部门现场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
下一步,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依法能动履职,关注当地行政争议案件办理情况,依法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争议化解、精准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规范执法,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贵州省从江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