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军委)近日,陕西省兴平法院南位法庭法官庞赛利严格贯彻调解先行原则,积极缓解当事人的对抗情绪,促使冯某某诉杨某某离婚纠纷一案达成和解协议。
冯某某与杨某某系二婚,双方子女均已成年。由于性格不合,矛盾加剧,感情逐渐破裂,向兴平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庞赛利法官得知杨某某入赘到冯某某家,离婚后经济将陷入困境,且双方还有共同债务。庞赛利法官从安慰和劝解入手,逐条解读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反复说情理、析法理,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冯某某同意将共同财产房屋折款三万元给付杨某某,共同债务由自己偿还,并当场履行完毕。(陕西兴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