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肖方)“4000元都交了,为什么我的儿子还没释放,当初你们法院的工作人员不是说只要给钱,我儿子就会提前释放吗?” 阿克陶县某乡居民阿某着急的问到。
原来阿某的儿子2017年因触犯法律被判刑6年,并罚款2万元,克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在依法执行罚款时阿某以没钱为由只上交罚款4000元。但是阿某认为自己已经交了4000元,其儿子就应该提前释放,故向克州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信访举报执行局工作人员。
2022年5月9日,克州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收到信访线索后,第一时间呈报院主要领导,为确保信访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又考虑到阿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5月11日上午,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亚力坤·克力木、监察室主任袁林及刑庭书记员马地娜·吾休尔,并邀请村干部一同前往阿克陶县阿某家中开展信访核查工作。经与阿某交流沟通,了解到阿某只是担心自己交的4000元会被法院执行工作人员私自占有,随后亚力坤·克力木向阿某详细讲解其儿子的案件,表明4000元已上交国库,让老人踏踏实实在家等候儿子出狱,并互留电话,告知今后有任何法律问题可以随时打电话咨询,经过耐心的释法说理,阿某表示理解,也非常感谢法院工作人员专门来处理自己的事情。
近年来,克州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目标要求,全面履行司法职能,积极将服务窗口前移,选择在田间地头、农家院落辩法析理,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需求,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群众呼声,同时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规范司法行为,有效解决群众诉求难问题,切实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着力提升司法为民的“温度”! (新疆克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