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梅森 孟倩倩)自“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以来,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处积极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坚持从点滴实事做起,用心用情用力解决旅客群众的困难事、烦心事。5月11日,内蒙古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处集宁南车站派出所执勤人员及时救助一名滞留在集宁南车站的外地醉酒旅客,赢得辖区群众的点赞好评。
2022年5月11日14时许,集宁所接到贾女士电话求助:称其父亲贾某与家人闹矛盾,醉酒后从包头家中独自乘坐K5336次列车前往集宁,现已失去联系,因担心其酒后发生意外情况,希望民警帮助寻找其父亲并帮助看护,等待家人赶到集宁将其接走。
接求助后,派出所副所长潘大为立即与K5336次列车乘警联系在列车6号车厢将旅客贾某找到,15时53分列车停靠集宁南站后,派出所民警将其安全接下车,当时贾某已经深度醉酒,民警先将其带至候车厅看护,等待家人。看护过程中,民警见贾某有酒后胡言乱语、间歇性昏睡等症状,担心其身体健康情况,经与其女儿贾文婷沟通后联系了120急救车,将贾某送至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急诊室进行医学观察。2名民警在医院陪护直至深夜,待其女儿开车从包头来到达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将其接走。
安全到家后,贾女士特意打来电话对民警的热心救助和安全看护表示感谢。
民警在此提示广大群众:饮酒要适量,醉酒后一定要注意出行安全,最好有同行人员,避免醉酒伤身或醉卧街头发生危险。(内蒙古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