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嘉乐)4月19日,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快速反应、措施得当,妥善处置一起涉疫风险事件,有效防止了疫情扩散风险。
当日上午10时,一名当事人到延边林区中级法院要求立案,值班法警经过扫码、测温、查看核酸检测报告等安检流程,确定一切正常后,考虑到近期州内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详细询问了其近日行程。得知其在4月14日有和龙(涉疫地区)行程史、去过疫情发生重点场所,且未向社区进行报备,值班法警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将其带离安检场所并立刻向支队领导报告。交谈中当事人欲离开法院,法警见状立即加以阻拦,果断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并协助公安机关对其采取防疫管控措施,防止其继续随意走动。随后副支队长及时组织人员对安检处等当事人停留场所进行全面消杀,并就事件处置经过向中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报。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司法警察支队积极作为、严密布控,对每名进入法院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行程查验,切实掌握来访人员和本院干警健康状况,坚决做到检查不漏一人,把好防疫“入门第一关”,形成系统规范的疫情防控和安全防卫工作流程,有效保障诉讼场所安全。(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