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朱善永)群众利益无小事。一直以来,黑龙江冰城公安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对待群众的每一次报警求助,努力使人民群众感受到满满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3月26日16时30分许,双城区万隆乡村民吴某急匆匆地跑到哈尔滨市公安局双城分局万隆乡派出所报案,称自己的电动车被盗了。吴某表示,他昨天刚花了5400元钱购买了一台电动三轮车,中午骑着电动车去吴家村的大坝稻田里干完农活后,就回家了。16时左右,他想要外出办事,却发现电动车不见了。
所长王胜专指派民警赵中帅、边秋宇和阎松涛调查此事。三位民警第一时间吴某了解了丢失电动车的品牌、颜色等基本情况,随后又调取了丢失电动车附近路口的监控。监控视频显示,吴某当日中午驾驶电动车驶入吴家村大坝的稻田地后,该车就再也没有出现过。“难不成电动车凭空消失了?”民警赵中帅觉得奇怪,于是决定到吴家村大坝的稻田实地调查。
当众人驱车来到大坝上,却惊奇地发现,电动车正原封不动地停在稻田地头。这时,吴某才猛然想起,中午因为忙碌,收工时忘记把电动车骑回来,一时焦急也没仔细回忆,就直接跑到派出所上演了“报案乌龙”。
看到眼前“失而复得”的电动车,吴某十分愧疚和尴尬,不断向辛苦寻找的电动车的民警们致谢。吴某的马虎大意让民警们哭笑不得,虽然忙碌了几个小时,但群众的财产没有遭受损失,三名民警也欣慰地松了口气。
临别时,民警赵中帅笑着劝告吴某:“以后再遇到这类事情,一定要冷静处理,马虎大意不但自己着急上火,还会浪费警力资源。”吴某尴尬地表示:“谢谢民警同志,以后绝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了,下次我可得注意啦!”(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