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王东 杨媛)3月24日,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疫情防控期间,火速对执行案件采取冻结措施,部署党员干警主动出击,冻结案款567625.31元,全力减轻疫情对执行案件进度的影响,尽最大努力保证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到实处,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申请人吴某等四人因林木补偿纠纷向江源区法院申请执行江源区某村委会,法院执行局通过申请人了解到该笔款项已经到账,并存放于街道经济管理中心账户内。当天上午得知财产线索后,指挥中心立即向主管领导请示,为防止财产流失,执行团队法官一行三人立即赶往经济管理中心进行查询。经过扫码测温表明身份及来意后,经济管理中心向执行人员提供了准确的该村账户余额。执行团队随后前往村委会,与村书记进行了执行程序义务告知,并告知了相关诉讼权利。当天下午,江源区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冻结该村委会在街道经济管理中心账户内余额567625.31元,为案件的顺利执结提供了有利措施。
在当前疫情防控背景下,江源区法院干警在配合防疫部门开展“敲门行动”下沉社区进行登记排查的同时,要兼顾审判、执行案件的期限及财产动向,在遵守防疫政策的前提下,全力保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决心不动摇,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疫情防控不松懈、审执工作不停歇。(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