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牛志博 张艺)近日,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运用巧妙的执行手段,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打破了执行难僵局,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李某某等67人与江源区某旅游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作为被执行的旅游公司理应给付李某某等67人50万元工资款,而该旅游公司在约定的期限内仍未给付。为此,李某某等67人向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经总对总系统查控,发现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依法采取传统查控措施,经多次调查、促进双方协商,被执行旅游公司因疫情原因现已暂停经营,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无力支付李某某等67人工资款。此外,经查,该公司无实体资产,一切办公设施及办公地点均为租赁。
因考虑到涉案工人人数众多,执行法官依法对公司相关负责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对涉案公司施加压力。在司法拘留过后,该公司积极筹集资金,将筹集到的390000元交纳至江源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李某某等67人发放了其应得的工资款,并承诺剩余案款将逐步履行,安抚了众多工人的消极情绪,成功化解了该案件的僵局。
近年来,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大了对拒不履行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坚决让失信被执行人付出应有的代价,努力营造切实解决执行难的良好社会氛围,起到了较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