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袁爽)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法官调解解决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为当事人要回了借款,促进了邻里和谐。
近日,毛某来到法院起诉盖某称,二人在一个小区居住,是在小区带孩子的时候认识的,并不熟悉。2021年8月9日,盖某找到毛某称想借些钱急用,两天就还上,毛某出于好心,考虑到同为女人不容易,便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从自己的信用卡中转出15000元借给了盖某。后毛某多次向盖某催要欠款,盖某还了3000元后,剩余的12000元盖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一直未还。
法官在了解到案件具体情况后,征求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确定了此案可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并电话联系盖某到法院来当面调解。由于盖某工作忙,第一次并没有来,立案庭法官便再次联系盖某,约定时间,双方当事人坐在一起,商讨还款事宜。毛某坚持要盖某一次性还清欠款12000元,盖某说自己一个月工资为2000元左右,实在没有能力立即还清,最后在法官的调解下,由盖某分期将借款还给毛某,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自愿达成还款协议,俩人借贷纠纷圆满解决。(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