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宋泽萱)2022年1月20日一早,当事人刘某将一面写着“为人民排忧解难 做人民满意公仆”“勤政高效 司法为民”的锦旗分别送到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法院人民调解员刘丽颖及立案庭张莹的手中, 红艳艳的锦旗代表着当事人对长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工作的认可,更体现出长铁法院在 “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活动中,以人民满不满意作为衡量标准,切实做到“三个一”,即一点耐心听民意、一点真心解民情、一点用心舒民困,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
该案是一起普通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刘某与吉林省某公司在2016年签订《土石方运输合同》,刘某运输土石方,截止至2018年吉林省某公司依然欠刘某土石方运费款人民币叁拾捌万元整,经调解人员积极沟通,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这起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达到了“三个效果”相统一。
这一案件的调解成功,是长铁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的生动写照。今后,长铁法院将以“耐心、细致、专业、公正和有温度”的调解工作作风,真诚为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