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苏松茂 郭莹莹 任爽)日前,河南省荥阳法院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被执行人查无可供执行财产致使案件陷入僵局的时候,执行员积极拓宽执行思路,积极动员被执行人家属主动履行法定义务。
孟某某诉被告郑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被执行人郑某某应支付申请人4.8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荥阳法院执行人员立即采取相关查控措施,经多次网络查控及线下查控和实地调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且被执行人涉案较多又无履行能力,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执行员了解到被执行人郑某某的家庭成员情况,迅速与其父亲和姐姐进行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多次沟通,反复向其讲解利害关系,其父亲及姐姐愿意作为被执行人的担保人,担保欠款分三期履行,并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毕,至此,一起申请人自己都感到没有希望的案件顺利执结。(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