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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江源区法院:用心用情促调节 保障权益解民忧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用心用情促调节 保障权益解民忧
  ——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山东法制传媒网:(唐晓菲 徐红)近年来,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工作部署,始终坚持在诉讼调解、综合治理、息诉罢访方面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妥善化解了大量劳动争议纠纷,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建立和谐劳资关系提供了司法保障。
 
  郭某系白山市江源区某有限责任公司工人,2019年7月18日,郭某在工作时受伤,但未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2021年4月12日,郭某委托吉林大众司法鉴定所对其伤残等级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拾级伤残。
 
  2021年6月15日,郭某向白山市江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被驳回。郭某随即向江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及经济补偿金等20余万元。
 
  江源区人民法院法官考虑到原告申请工伤认定已经超期,且该项诉请在本案劳动争议诉讼中无法得到支持,但郭某受到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用人单位予以认可。为了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降低诉讼成本,法院组织双方进行了长达两小时的庭外调解。法官从法理到事理,再到情理,耐心细致地给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分析利弊关系,消除当事人的疑惑。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用人单位最终同意支付郭某各项工伤保险待遇55000元(诉讼前用人单位已支付35000元生活费)。至此,该事件历经三年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