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失信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贵州省遵义市道真县法院决定将以下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予以公布:
被纳入失信名单的人员,在以下消费方面会有所限制: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贵州省遵义市道真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