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黎石国 北鯤)2021年12月31日,经湖北省黄梅县司法局黄梅司法所、濯港司法所联合调解,黄梅某建材公司法人代表高某一次性支付受害人家属人民币柒拾万元,双方签字画押,不计前嫌,一起因工伤亡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2021年11月7日下午17时49分,家住黄梅县濯港镇某村的桂某在黄梅县黄梅镇高铁东站附近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经抢救无效于2021年12月25日死亡。桂某生前系黄梅某建材公司职工。就桂某劳动待遇事宜,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经黄梅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濯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调解,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亲属依法应由乙方落实的劳动(工亡)待遇,由乙方黄梅某建材公司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币柒拾万元整,不足部分甲方自愿放弃。二、付款方式:上述款项定于2022年1月22日下午17时前支付20万元,扣除前期已支付的10万元,余款40万元定于2022年12月31日前付清。(湖北省黄梅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