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忠煜)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法官充分发挥诉前调解职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烦心事”,积极做物业公司和业主的矛盾化解工作,近日,1天内化解6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及时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有效化解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矛盾,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这个法院立案庭法官针对近断时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增多、双方矛盾尖锐的实际情况,没有一判了之,而是加大调解力度,尽力做当事人双方思想工作,向当事人宣讲《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法、理、情等方面进行劝导,并就业主提出的疑问从法律层面答疑解惑,针对业主提出的物业服务不到位情况,法官建议物业公司限期进行改进,并对业主物业费、滞纳金等作出适当让步,缓和矛盾促进和解,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经过立案庭法官和工作人员们的辛勤工作,1天内集中调解6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对立案庭法官及时解决他们之间的烦心事表示感谢,对法官工作效率和工作作风表示满意。
下一步,江源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将持续加大对物业合同纠纷矛盾的调处化解力度,标本兼治,进行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切实为辖区广大人民解难题办实事,进一步促进辖区居民和物业和谐发展,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为民的“速度”与“温度”。(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