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宋云鹏)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快速执结了4件物业合同纠纷案,4件案件标的额虽不大,但被执行人对抗情绪强烈,经过承办法官与诸多被执行人耐心沟通,释法明理,仅用3天时间顺利执行完毕。
今年12月,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某物业公司以小区业主经多次催告仍拒交物业费为由诉至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后经法院依法判决,判令被告限期缴纳物业费,履行期限届满后,仍有四户小区业主未履行给付义务,遂该物业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受理案件后,认为这四起案件具有群体特征,强制执行只会激化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致使小区管理更加混乱,理应优先调解,解决矛盾。面对情绪激动、消极执行的业主,执行法官耐心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积极向业主释法解疑,告知其法院强制执行的后果。同时,也向物业公司提出建议,督促他们重视业主需求,完善物业服务。
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4位业主主动履行了所欠的物业费,4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化解了矛盾纠纷。(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