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明远)为构建法院与乡村委员会的合作新模式,畅通信息渠道新方式,增加工作对接新方法。近日,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深入红丰村村民委员会, 开展普法宣传座谈会。
执行法官结合工作实际,首先向村委会工作人员介绍了什么是执行工作,以及执行工作的基本特点,随后重点阐述了执行过程中对于财产的调查处置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执行法官还向在场工作人员解释了“执行难”及“执行不能”的区别。最后执行法官表示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有很多被执行人是当地村民,希望能与村委会加强沟通联络,方便法院查人找物,而对于一些出行不便的当事人,法院也会走进乡村,将执行案件化解在家门口。
村委会工作人员则表示此次活动大大增强法院与村委会之间的交流,加强了两个单位的沟通合作,同时也知道了执行工作的不容易,更加理解执行工作,今后会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协助法院的执行工作。下一步,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将持续推动“执行法官进乡村”活动,切实帮助乡村群众这个大群体增强法律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足感,将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落到实处。(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