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易元敏)你知道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十个必须”是什么吗?
一、必须强化政治意识、宗旨意识,筑牢政治忠诚,践行执行为民,严禁“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作风不正;
二、必须强化纪法意识,严守纪律规矩,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权谋私、执行不廉;
三、必须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严禁与当事人、律师不正当交往,违规干预过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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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9日,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开展发放“十个必须”口袋卡活动,活动上执行局局长郑国龙向每一位执行人员发放口袋卡并提出要求:第一,执行干警必须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要求,坚决执行《人民法院规范行为“十个严禁”》的规定,在案件办理、接待当事人、案款发放、查封、评估、拍卖等环节中要遵循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原则,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巩牢廉洁红线,严守防腐底线,做到执行“必须”,必须执行。第二,在执行工作中,应注意化解矛盾,稳定情绪,对涉及申请人人数较多或易引发不安定因素的执行案件,要制定预案并经批准后实施,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增强执行工作抗干扰能力。第三、自从我院扩大管辖以来执行局面临“执行难”问题呈现上升趋势,执行局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聚焦“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不断创新执行机制,正确处理好执行工作中的严肃性与灵活性,坚持做到把严肃执行与服务大局统一起来。
此次活动结束后,执行人员纷纷把“十个必须”口袋卡装在衣服兜里,不仅做到随时携带,随时取用,更是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着力学深悟透、做到牢记于心,为着力打造法院执行“铁军”,更好的服务人民夯实基础。(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