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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什县依麻木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新疆阿克苏地区乌什县法院依麻木人民法庭法官热合曼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及时化解了双方的矛盾。
 
  被告穆某2014年承建了依麻木14村部分安居富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向原告麦麦提欠款钢筋830根,共计23240.00元,同时向麦麦提出具欠条,约定于2014年6月15日之前一次性付款,届满后,被告未按期向原告给付材料款,为此原告多次找被告索要材料款,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万般无奈之下,原告将被告诉至依麻木人民法庭。
 
  经依麻木人民法庭法官审查,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为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审判工作效率。承办法官了解案件情况后,立即前往被告的家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释法说理,耐心讲解法理,情理,最终在证据面前,被告认识到自己未按期结付原告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对此表示非常愧疚,当即通过微信转账一次性向原告支付了23240.00元,双方握手言和。
 
  通过该起案件的调解,彰显了人民法官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初心。结合当前党史教育依麻木人民法庭始终把解决老百姓的心心事,揪心事当做一次重要的工作来开展。热合曼法官表示,在今后我们要更好,更多的深入辖区一线为老百姓化解纠纷,不断增强群众的满足感,获得感,幸福感。(新疆阿克苏地区乌什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