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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梅河口法院:罕见!被执行人一家送来锦旗!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思佳)近日,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了一面来自被执行人一家送来的锦旗,上书“人民的好法官,新时代的楷模”,对于执行局全体干警来说这面锦旗意义非凡,在执行工作中申请执行人给法院送锦旗表示感谢的情况比较常见,但几乎从未听说过被执行人履行执行款后,竟然还能来到法院给执行法官送锦旗,这种稀罕事儿,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这件特殊的执行案件还要从十年前说起,在原告方某与被告张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张某驾驶的轿车与梁某驾驶的电动车(方某乘坐于梁某驾驶车辆内)相撞,导致原告方某受伤,梁某因伤重医治无效去世。经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被告张某赔偿方某112641.25元。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某虽主动履行了部分赔偿款,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全部赔偿款,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扣留了被执行人张某在某县的工资收入。
 
  本着对待执行案件当事人尽心尽责的工作态度,执行干警多次前往某县调查被执行人张某工资的扣留情况,调取账目并核算工资后,分别联系案件双方当事人,调查并确定被执行人张某赔偿义务履行情况。考虑到申请执行人方某已年过七旬且居住于乡下,前往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多有不便,每次执行干警都提前与方某约好时间,主动下乡前往方某家中向其调查执行情况,送达法律文书。在完成对张某赔偿义务履行情况核算工作后,经执行干警与双方当事人多次调解,被执行人张某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并向申请执行人方某一次性给付未付赔偿款8000元,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依法解除了对张某工资收入的扣留,至此这件沉积了10年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顺利执行完毕,执行工作也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中有着很多优秀青年干警的身影,他们大多都是90、95后,在这群工作热情饱满的青年干警与谨慎负责的老一辈执行人的默契配合下,形成了一支始终保持着强大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执行队伍。当接手案情较为复杂的陈年积案时,通过制定切合实际的执行方案,采用善意文明的执行手段,运用释法明理的耐心沟通,维护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同时,争取被执行人的理解和配合,实现当事人“双赢”局面。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作为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执行工作任务艰巨,执行干警责任重大。今年以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民实践活动,对于处理案件当事人为农民群体的执行案件,努力找准当事人双方利益平衡点,做到在保证执行质效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地减少强制执行对农村群众基础生活的影响,积极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彰显司法人文关怀的同时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案件执结并不是唯一目的,执行工作中可采取的有效手段也有很多,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实现法、理、情的有机融合才是全体执行干警们追求的目标。(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