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哲明)11月的东北,寒潮席卷,气温骤降,但无论天气如何寒冷,都不会减少法官为民服务的热情。近日,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得到了五位申请执行人的高度赞许。
2019年6月,董某甲、董某乙等五人由张某电话联系,来到董某丙的工地进行涂料施工工作,共时二十天,已支付每人部分工资,还剩共计2.4万余元尚未支付。董某甲、董某乙等五人多次找到董某丙和张某催要剩余工资,但二人总是互相推诿,不愿意偿还工资款。于是,董某甲、董某乙等五人将董某丙和张某诉至通化县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董某甲、董某乙与董某丙之间形成雇佣关系,董某丙应承担给付责任。判决后,董某丙不服便上诉至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中级法院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基本清楚,判决结果正确,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中级法院判决后,董某丙仍是不服又上诉至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高级法院审理仍维持原判。2021年11月,董某甲、董某乙等五人向通化县法院提起了强制执行申请。
面对经历长期追讨薪资未果、心情焦急的申请执行人,通化县法院执行局法官吴敬波在收案时按照民生案件“三优先”原则,将系列案件集中快速立案。一方面,从流程查控系统提起查询,第一时间对反馈结果进行关注,及时对财产采取控制措施,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另一方面,通过电话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告知其应当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履行义务,要求尽快支付五位申请执行人拖欠工资,否则将强制执行。与此同时,通过对案情的详细梳理,吴敬波法官了解到五位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都是亲戚关系,若只通过强制执行执结该案,可能导致双方亲情完全破裂,应该因案施策,通过善意执行修复受损亲情,促使双方达成和解。于是,吴敬波法官打起“感情牌”,耐心释法析理,从道德层面和法律层面对双方进行劝导,情法交融,以“情”解纷,唤起双方对往日生活的回忆,促使双方敞开心扉,真诚交流,从而解开心结,冰释前嫌。最终,在吴敬波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内心深处血浓于水的亲情被唤醒,自愿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结。
本案的圆满化解,离不开执行法官吴敬波的耐心调解,温情执行不仅让断裂的亲情得以延续亲情,更为申请执行人解决了“薪”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
面对每一起案件,通化县法院始终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融入“柔性”办案理念,结合当事人的实际需求,耐心释法明理,充分彰显了“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的为民情怀。(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