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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巧解九旬老人的赡养纠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尹博文)“我的救命恩人来了,可帮帮我吧!”梨树村王老太握着家事法官的手含着泪激动的说。
 
  老人已年过九旬,在老伴离世后,无人照顾其生活起居,生存状况窘迫,膝下子女却对老人的赡养问题相互推诿,各执一词。老太的邻居看老人可怜,将老太接到自己家住,照顾老人的日常生活,但毕竟是邻居,不能长期以往,如果不能及时妥善处理,老人基本的温饱生存将陷入困境。
 
  2021年8月12日,老人将其养子、养女起诉到靖宇县人民法院,要求其子女给付赡养费每月500元,并支付老人的医疗费23753.54元。
 
  在得知此情况后,靖宇县法院家事法庭立即开辟绿色通道,迅速对该案件展开诉前调查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家事法官联系了当地派出所、司法局及村委会,对案情做进一步了解,通过承办法官耐心询问得知,这起赡养纠纷并不单单是赡养费的问题,背后还有其养子对老人财产处置不公的不满,所以在其兄妹之间也存在积怨,虽经多方努力,但存在已久的矛盾并未化解。
 
  针对该起家事案件的焦点,承办法官开始“背靠背”分别调解。家事法官首先做起了老人养子的思想工作,但是老人的养子及其妻子态度非常坚决,对老人的财产处置依旧耿耿于怀,拒绝承担对老人的赡养义务。随后,家事法官联合派出所、司法局的同志以“唠家常”的方式,对老人的养子及其妻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悉知以法,最终二人态度有所缓和,表示愿意赡养。
 
  家事法官又组织老人和其养女在村委会召开座谈调解,经过众人的一番劝导,其养女也表示愿意赡养老人,接受调解。
 
  在“背对背”逐个调解成功后,家事法官将双方当事人、当地派出所、司法局及村委会人员聚到一起,一同协商赡养的问题,最终矛盾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养女将老人接到自己家赡养照顾,其养子、养女每个月各支付老人300元的生活费,逢年过节养子和孙子去看望老人,陪伴老人。
 
  随着一场家事纠纷圆满解决,风波归于平静,双方当事人向法官表示感谢。
 
  近年来,靖宇县法院家事法庭着力于用真情审理每一起家事案件,让每一起家事纠纷都承载着家事审判特有的司法温情与人文关怀,打造属于靖宇法院的特色品牌和审判模式。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苗头、处置在前端、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