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育有五子女
如今86岁高龄的他
却无人过问
基本生活也失去了保障
实在令人唏嘘
一边是没有保障的晚年生活
一边是对旁人说三道四的顾虑
在经历了激烈的思想斗争后
老人一纸诉状将五子女诉至道真法院
请求法院判令五子女支付赡养费
受理该案后
承办法官多次前往当地综治办、村委会
实地了解案件情况
考虑到当事人年老体弱
同时为了更好宣传和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
弘扬孝老敬老的传统美德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
承办法官决定前往三桥镇法官工作站
对该案进行巡回审理
10月18日
在庭审开始前
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系家庭纠纷
要更好地化解矛盾
还是从修复老人与子女之间的亲情着手
逐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
调解过程中
五被告对原告跟随谁一起生活
每月应支付的赡养费金额方面存在分歧
针对该争执焦点
办案法官分别向双方当事人
详细地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
结合以往处理赡养纠纷的案例
耐心地进行了说服教育
3个多小时后
各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
老人跟随二儿子一起生活
除一残疾子女外的其余四子女
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用
并对老人今后生病住院的看护等问题
进行了约定
现场群众也纷纷为该调解结果点赞
“十分感谢法院的同志,解决了我的生活难题”
在拿到子女支付的半年赡养费后
老人向法官讲到
十月胎恩重
三生报答轻
法官说法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贵州省道真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