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新疆布尔津县人民法院冲乎尔镇人民法庭,距离县城70多公里,法庭所辖共有15个村,人口居住较为分散。法庭的投入使用对于冲乎尔镇农牧民群众来说是一件大喜事。
纠纷化解“前哨站”
冲乎尔人民法庭为整个冲乎尔镇及周边窝依莫克镇部分村的群众提供便捷的诉讼服务。结合当地实际,针对离中心法庭较远的村设立了8个法官工作社,及时打造了3个矛盾纠纷化解及纠纷处理前沿哨站,在人员密集地点张贴、发放法官联系卡,并定期以巡回审判的方式补充中心法庭辖区司法服务空白点,形成3中心+8个法官工作站的司法服务模式。
N个点对点司法服务网络,为冲乎尔镇及周边乡镇群众提供全覆盖司法网络服务体系,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依托当地雾凇小镇、民俗特色旅游经济和农牧业健康发展,为县域旅游经济和乡村振兴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发展“枫桥经验” 积极推进诉源治理
冲乎尔镇人民法庭设立三个功能化、特色调解室强化诉调对接,做好诉讼服务多元化解。努尔曼法官调解室由调解经验丰富的一级法官努尔曼命名,通过诉讼服务中心繁简分流,专门调解较疑难复杂案件、涉旅游纠纷和在线视频远程调解,为当事人第一时间高效化解纠纷。人民调解室法庭聘请了一位退休老干部担任驻庭人民调解员,常态化开展工作,由镇司法局联动统筹全镇15个人民调解组织,加大简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力度。行政行业调解室由我院特邀自然资源类专业人员若干,针对辖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草场、林业、水资源、交通公安等纠纷由诉前专业人员先进行调解和行政调解,为行政职业部门规范执法、精准管理、高效化解提供专业化力量支持。
三个功能化、特色化调解室,将源头矛盾多元联动化解,诉前治理,形成司法解释、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基层治理网格化调解大格局,以德治、法治、自治“三治”融合,为当地经济有序、健康高质量发展和乡村综合治理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保障。
自冲乎尔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在基层乡村社会治理中的“桥头堡”作用,始终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紧扣乡村治理需求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在各方努力下,进一步推动人民法庭工作实现新跨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人民法院)